1、中外制药企业、研发型科技开发公司主管研发、技术和质量的中、高层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;
2、各类新药研发工程技术中心、科研院所、大学等主管科技开发、技术转移的院(所)长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;
3、其他从事新药开发、投资和产业化促进的机构,包括医药科技与产业园区、科技孵化器、投资机构、企业集团、医疗机构、科技中介机构等中、高层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。
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07.3.30